幾年前我是一個很喜歡看明星/攝明星的人,不算是追星族,但有時間/方便我就會去。當時有些好幼稚的想法,特別是看到那些娛樂新聞記者,我就很想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,可以與藝人有近距離的接觸,還可以問他們拿簽名,拍照。不過很快我這個夢就醒了,因為之後我對另外一些東西有興趣。今天我讀傳媒,我就發現就算做一個娛樂記者都有很多的難處,要問INTEREST OF PUBLIC,而不是PUBLIC INTEREST,要問一些可能是違背良心的東西,要做一些自己未必想做的事,做出來的事又可能會受到公眾評擊。相反我現在最不想做就是娛樂記者,比較想做副刊/國際新聞版/兩岸新聞。看過了傳媒春秋的陳貝兒的訪問(有線娛樂新聞台的主播),看到她表面上很喜歡這份工作,但內在她要面對很多問題。舉例她訪問色戒的李安導演,公眾關心的是床上戲,而導演答這些問題已經答膩了,叫她不要再問。她為了保護導演改問了其他問題。做一個好記者是一件難事,雖然說我們給公眾報導事實與真相,但有時記者所做所問的事,公眾就會接受嗎?而公眾最想要的竟然是床上事/緋聞/偷拍/走光。
隨著近年娛樂新聞的發展,娛樂新聞都有社會的定位,普及,我們做記者的不只是狗仔隊,不只是老作。我們的社會還有好的傳媒工作者,一些另類的問題,又舉例陳貝兒在OCEAN THIRDTEEN的記者會問導演是否貶低了中國人,我覺得一個記者知道的除了花邊新聞外,需要的是一種認知。社會/文化的認知。在香港很多人都認為娛樂新聞必定是一件「壞事」,但其實有些時候不是。娛樂新聞與社會的演變有密切的關係,音樂/電影文化的掛鉤,我們是需要娛樂記者在社會的存在。
希望香港的狗仔隊給公眾看到一些真正PUBLIC INTEREST的東西,少些無謂的偷拍。做多些好事,問多些有意義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