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03月04日
不為人所接納的「同性戀」
女教師與13歲學生的「同性師生戀」事件上的確有很多不為人所接受及令人咋舌的事,師生戀從來都是普通的事,自中國走進新時代開始,我們看到魯迅,沈從文等人都是從師生戀開始。到了現在,師生戀開始得到更多人的接納,但仍然有著不太好的風氣,是封建的思想,也是一種的擔憂。首先,會否影響學生的前途,學生是否應該談戀愛,為人師表一方面也有著人的情慾,令一方面人到了某個年紀就希望回味清澀的青春,故此選擇一些年紀較輕的小朋友找尋的是一種久遺的感覺。女教師愛上學生不是一個錯,在事件中也有著一些外人也不知道的事,有的是一些疑點。誰可擔保不是女孩引誘女教師,誰又可以阻礙一段感情的發生。外界都認為是女教師的不對,不應該拍下女學生的裸照,也有人因此與陳冠希的事件作出比較,女教師不應該與學生相愛。對於筆者,我認為女教師雖然也有著做錯的地方,首先作為一個專業人士就不要隨便拍下一些照片,也不應該犯下性罪行。其次對她的指控,筆者認為都可以接受的,愛情總不能避免,女教師戀上女學生不至於「畸戀」,或多或少學生對教職員有幻想也是正常不過的事,就如男學生喜歡女教師是很普通的事情。青春的萌芽是奇妙也會產生著對「性」的疑惑,而這次側重及有被放大的就是「同性」之間的關係,令到有些人感不安。
所謂的「畸戀」所指的是「不為人所接受的同性戀關係」,說到底兩人也算是伴侶關係,只是年紀似乎有點阻礙成了要被指責的事,感情也不應該分對與錯,女教師現在連工作也失去,同性戀身份帶給她是憂慮,也是困擾。媒體把事情放大,讓到更多人對「同性戀」失去了信心,擴大了同性戀變態論。其實女教師也是個普通人,她受盡了精神上的困擾,事件希望會查得水落石出,誰是誰非希望會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。愛的背後,也提醒一下要愛得守法,免得因愛成恨,因愛而賠上了時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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