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01月20日
對與錯
這幾天的港聞都離不開52歲男教師帶十一歲女學生到時鐘酒店開房的事件,在事件上我覺得男女主角都需要承擔自己的責任,不論誰是主動,誰是被動。我相信十一歲都應該知道那是什麼的一回事,因此做出那一些的事是你情我願,不是說因為她十一歲就可以推卸責任。當然男方有應該要負的責任,特別是一個人應有的良知,應有的道德。在這件事中我們不可以一面倒地傾向那個老師衣冠禽獸,而是可以反映一下社會。父母對子女的關懷,教育方法,早幾日有一個9歲的小朋友認為自己學習成績很差就自縊了,在父母眼中一定要拿90分才是好嗎?我們經常說現代的小朋友很串,很大少爺,大小姐。往往很多東西是父母與子女等價交換,交換後大家關係又回復舊樣。現今社會,物價通脹,小市民壓力大,工作量多,何以有空去關心家人。加上小朋友的反叛心,愈是不好的是就要做,物質的誘惑,父母的冷淡。造成一個又一個的社會悲劇。
在生活中很多事情都可以反映到社會,最近與我比較切身的是考試。有同學因為作弊而失去學位,有同學因為作弊而取得合格,有同學因為作弊不了而疾苦其慘痛。其實有一次考試我真的有作弊心,但我害怕因為我想到後果,到了最後結果竟然不錯。我真不敢相信如果我做了我今天會如何,很多事都有對與錯。不同的是個人的價值觀,因為作弊而得到好分數和靠自己努力而得到好分數那樣比較光榮,每個人都心中有數。最可笑的是作弊而不悔改的人,簡直是自欺欺人。合格就是合格,不合格就是不合格,你負出了多少,你收成有多少。
我媽經常對我說合格就要下次做好分數,不合格就要面對,補考做好一點,不用死的。最緊要自己努力承擔自己所做的事,希望各位不合格的朋友都不要不高興,你們的朋友永遠支持你的,至於作弊的朋友希望你們會明白你們所做的事是什麼的一回事,我明白你們的心情,但我想你們面對現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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